榆林“产妇跳楼”事件持续发酵。
在昨天榆林一院发布的声明被产妇家属质疑后,今天凌晨,榆林一院再次发布声明,摆出《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单》等证据,指出产妇夫妇“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三次拒绝(顺产)”,还提供视频截图,称产妇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针对被普遍质疑的“为何必须家属签字”,医院也做出解释: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但在随后,家属也做出回应:监控画面中并未记录声音,“下跪”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
▲“坠楼身亡产妇”丈夫首露面:她疼痛难忍要剖宫产当时我就同意。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到底是谁拒绝了产妇剖宫产的要求,双方词锋往来,但都未能拿出一锤定音的证据,事件还有待当地警方与卫生部门的调查。
但令公众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榆林一院连发两篇声明,居然丝毫不提及自己的责任。在这个悲剧性事件当中,医院真得能撇清所有关系吗?
1.榆林一院是怎么看护分娩中心产妇的?
在这起纠纷中,“产妇坠楼死亡”是核心事实。但产妇究竟是如何坠亡的,医院并没有给出足够有力的说明。
在第二份声明中,医院给出的无监护失位解释,概括起来大致有:产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医院无法限制其自由;产妇中途起身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交谈或散步很正常,助产士无法预料她会跳楼;当班护士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事发窗台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无意外坠楼可能。
理由很充分,但并非无懈可击:产妇所在的分娩中心,家属是被隔离的,如此,家属对产妇的照看义务就落到了医院头上,医院当然有看护产妇之责。产妇固然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进入临产状态也就意味着可能随时会发生意外,也就意味着不应存在监护的盲区。
但在院方公布的视频中,产妇可以随意走出分娩中心,而经过她身边的护士并没有上前询问,两次走出分娩中心也没有医护人员陪同,这是否属于失责?
对此,公众的疑问在于,产妇随意走入走出分娩中心是否正常,产妇在待产室是否得到了医护人员专业的看护与对待,需要有关方面正视问题,并调查清楚。
2.医院日常管理是否存在失职?
离开待产室之后,产妇马某是到了分娩中心内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的,也就是说,从离开待产室,到进入备用手术室,整个过程,产妇没有受到什么阻拦,最终从备产手术室跳了下去。
▲产妇从待产室走出,至备用手术室跳楼。
在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医院备用手术室的管理制度是什么,产妇何以能够随意进入?
从产妇随意进出待产室到进入备用手术室跳楼,如果真的有医护人员能够关注并在意产妇的一举一动,或许,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产妇跳楼,固然是极端个案,但医院日常的管理责任是否到位,也是这一事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3.医院是否真正秉持了专业精神并对生命负责?
榆林一院在回应“为何必须家属签字”时提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图据@榆林一院微博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产妇并未撤回授权,所以医院只能使用此前家属要求使用的顺产。
但实际上,《侵权责任法》早就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从榆林一院的回应来看,似乎每个环节都非常小心谨慎地征求了产妇和家属意见,尤其是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貌似每一道手续都可以让其免去法律责任。
但这些文件始终没有回答,跳楼产妇马某是否真正获得了专业的对待,在她疼痛难忍反复要求进行剖宫产的时候,医院有没有真正以产妇生命安全为重,对其做出最妥善的生产安排,而不是固守一纸“授权书”?
4.家属签署分娩意见之前,医院有没有充分告知风险?
榆林医院出具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显示,产妇丈夫延壮壮“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图据@榆林一院微博
但有产科医生分析,这样的书写,不过是一个正常的医生和产妇家属交待分娩产程中的风险的谈话记录,“只要是患者或者家属做出了决定,就可以算是你要求的”。
这也就要求,在产妇及家属做出决定之前,医院必须对产妇采取哪种生产方式给出充分解释,包括费用、安全系数等。
榆林一院让产妇家属在意见书上签字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必要的风险告知,也关系到事后家属的坚持。
5.一味强调下跪、撇清关系,是否为误导舆论推卸责任?
在榆林一院曝光的视频画面中,声明将某些片段解读为产妇给家属下跪请求剖宫产。
但这段视频没有声音,我们无从辨别产妇与家属说了什么。而且,产妇所谓的“下跪”也更像是疼痛之下的下蹲。在权威认定尚未出炉的情况下,榆林医院给出产妇“下跪”的判断,让人怀疑,其是否在有意撇清自己的责任?
医院给产妇的这个动作给出下跪求剖宫产的解释,在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将道德压力转移到产妇家属一方,但如果这不是真相,就会产生误导舆论的效果,更无助于良好医患关系的重建。
事实上,榆林一院两次声明,都试图将所有的责任推卸给死者家属,对自己的责任没有任何说明,也没有让公众看到应有的担当。这样合适吗?
无论如何,产妇在榆林医院备产手术室跳楼,医院有没有尽到看管责任,都是舆论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权威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医院既要处理好产妇跳楼的善后问题,也要直面责任,直面质疑,让最终的调查结果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