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增设不少于10天育儿假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天
7月28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
7月28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决定,关注了涉及每个家庭的“一老一小”问题。为解除年轻人生育的后顾之忧,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延长和增设了相关奖励性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