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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区优先试点门诊花费跨省立即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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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进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0年底前,总结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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