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方都市报以《保健品吹成“神药”3月敛财600万》为题报道了一些医疗节目广告乱象,经南都记者了解,这些片子背后的拍摄、播出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专人负责各个环节
6月22日南方都市报以《保健品吹成“神药”3月敛财600万》为题报道了一些医疗节目广告乱象,经南都记者了解,这些片子背后的拍摄、播出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专人负责各个环节,“神片”源源不断地出炉。不过随着管理不断趋严,整个产业也在面临“转型”,其从业人员也在不断转行。
网友总结“四大神医”
6月23日南都记者报道的医药广告里,一名叫“刘洪滨”的专家在镜头前侃侃而谈,表情“诚恳”,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向观众推介药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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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发现,“电视神医”群体并不小,他们变换头衔,频频出现在医疗广告中。除了“变身假销”的刘洪滨,网友还整理出李炽明、王志金、高振宗等其他三位“名医”。
和刘洪滨一样,李炽明也在不同的电视台换头衔、换身份。推销纳豆细胞再生疗法时,他是创始人、中医药科研委员会委员;“一子三叶茶”减肥药里,他是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从医四十年,擅长消脂瘦身。
值得注意的是,李炽明在《奇方健康说》讲“如何减去大肚子”的台词,被网友发现和吉林卫视《名医药铺》“心脑血管专家赵薇教授”说法雷同。1天时间,该广告在东部某地方台播放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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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其背书代言的“一子三叶茶”,被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严重违法广告”。
而另一位“神医”王志金的名字多变。卖安第斯玛咖片,他是王志金。卖冠心病类药物时,又变成“王志今”,在多个广告专题片里,其“百病不缠身”的口号数次出现。他曾站台的“九千堂化糖老方”,称能治疗心脑疾病和肝肾功能,但批准文号与另一款药“降糖胶囊”相撞。最终该产品因涉违法广告,被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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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神医”高振宗的“背景”很多,他曾被挂“京城名医”、“祖传十二代补肾神人”等多个名号。他的诊断范围涵盖脑中风、心血管疾病、脾病、肝病、男性病等多种疾病。南都记者检索发现,他代言的“明目二十五味丸”,分别于2010年、2013年被广州工商局和河北省药监局查处,广告类别为药品,原因是宣传不实误导消费者。两次被查处的药品生产商均指向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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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神医”系列广告片由来已久,其背后已形成一条完整的“神片生产链”,有广告公司专门负责“接活”,有负责群众演员的“群头”提供“专家”,有专业提供摄影棚、器材出租,有负责播出渠道采购,最终片子得以播出。
暗访制作公司:
设有“专家库” 好的一天费用过万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以拍药品广告为名,咨询了郑州一家以“医药产品炒作片”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广告公司,该公司一位经理表示,他们跟北京很多公司都有合作,内部设有“专家库”,可以根据产品的特性,挑选适合的“专家”。
“这些专家都是演员,价格比一般的群演要贵不少,有的一天几千块,好的一天过万,‘专家’的演出费用可以打包到整体费用里面,一切根据咱提供的产品特性来挑选。”这位经理对南都记者说。
6月23日晚,华北地区某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莫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曾参与一档老年生活服务类节目的制作,需要形象健康老人参与,“去北三环某拍摄基地寻演员,一进院就看见一群老人在等戏”。
莫先生描述称,老人们大多衣着体面,和蔼慈祥,有的还戴着眼镜,“他们在导演安排下,等待试镜,分分钟转化为专家、患者、隔壁大爷大妈等身份”。
他向南都记者透露,这些老人等着试镜时还会对着排练,推销“话术”张嘴就来,“自从吃了XXX,你还别说,真管用,孩子孝顺,给我买了一个疗程,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结果还真有效啊”。莫先生说,这些老人很实在,“我问他们是否吃过,知不知道作用疗效,他们都说根本从没见过,就是背词,他们说退休没事干嘛,发挥一下余热”。
布景一换就是另一档“节目”
一家专门制作“药品炒作片”的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些节目的名头都可以随便换,只要客户提出来,他们都会去负责制作各种物料,包括设计logo牌,而且公司有专业的摄影棚,电视上播出的那些药品广告大都冠以“健康之路”、“传奇人生”、“医学大家”之类的节目,目的是混淆广告与节目的区别,让受众一看还以为是正规节目。
“其实就是一个背景板,按照客户要求设计好,直接竖在后面就可以,这样节目的成本就很低,那么多节目名称,可能都是在同一个摄影棚里拍的,我们根据不同的片长及类别,叫做‘大专题’、‘小专题’,完全根据客户的意思来搞。”北京一家视频广告制作公司制片人对南都记者说。
此类视频广告制作成本也非常低,流程飞快。“就像下面条一样”,来一个单就开始做,台词预备好,演员熟悉后就开拍,加上后期剪辑,几天就能成片,完全流水线运作。
而制作品牌广告的流程,则比此类医疗视频节目要漫长得多,每一条都是独立的创意和不同的布景,不是一个背景板能解决的。整体算下来,一条片子预算几十万,相比之下,医疗视频广告一条一两万元就可以做出来,成本只有前者的十分之一。
新《广告法》颁布致渠道受阻不少从业人员转行
南都记者咨询了几家此类节目制作公司,该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个共同的反馈就是现在渠道管理变得越来越严,在接拍片子首先要让客户“找好渠道”。
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现在片子从脚本开始就要先审,符合要求才能走下一步流程,现在电视台大小专题都不让播了,特别是医药广告,管理尤其严格,如果要拍片子,先得搞定渠道。”北京一位广告制片人表示。
昨天南都记者揭露了的“北京华珏达科贸有限公司”曾拍摄制作刘洪滨出演的医疗专题节目,其中一家曾参与的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现在已经不做此类广告了,接片前先得看看客户有没有产品资质,现在没有产品资质的已经不接了,“风险很大”。越来越严苛的播出渠道管理,让这类片子的制作需求逐渐萎缩,“很多从业人员都转行了”。
问及此类广告专题片现在能否继续播出,华北一家省级卫视告诉南都记者,广告被包装成新闻访谈的节目形式播出,是早些年前的促销套路,自广告法实施以来,电视台内部基本已明确禁止,“至少省级卫视是坚决杜绝的,不会播出的”。
西南地区一家电视台的内部员工彭青松告诉南都记者,现在电视台播放此类广告,都要经过工商、电视台的三审,“电视台审核是最难的,广电局要备案”。虽然自广告法出台后,工商部门没有前期审查违规、虚假医疗广告的责任。不过,若有市民看到违规广告,可拨打电话举报举证,工商部门会将予以查处。
6月23日下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的通知》,总局近期发现,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时长超时等严重违规行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