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市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及食药监局(现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保健品市场整治力度,先后开展多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产环节监管,依法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守食安标准生产;推进“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实现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截至目前,涉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录入上传追溯信息17.6万条;涉及保健食品销售企业2159家,录入上传追溯信息484.1万条。
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过程中,以易发生违法夸大宣传、风险较高及投诉举报集中的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重大节假日为重点时段,通过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标签标识、查产品有效期、查供货商资质、查保健食品专区、查专项广告等强化对经营企业的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185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08家,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6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65批次,共立案查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案件10起,货值30.89万元,罚没款170.68万元。
强化网络安全及广告宣传监管。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监管,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尤其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审查义务、违法行为制止报告义务、严重违法行为停止交易义务。严查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全市共查办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2件,巡查电视节目广告约1.3万次,未发现播出违规保健品广告现象。
严惩违规违法行为。2018年11月28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楼2018”平台类违法犯罪窝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对辖区保健品市场进行“地毯式”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摧毁以销售按摩仪、腰带、拔罐器免费送礼品的方式诈骗老年人的犯罪团伙1个,刑拘4人,破获案件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