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有一位陈先生今年53岁,为了提高身体素质,他不久前开始服用一款进口的复合维生素营养补充品。起初,他按照说明书,一天吃1颗,一个多星期后,觉得身体没什么改善,于是加大剂量,从原先的一天1颗,加到一天8颗。
没想到,不久他就出现乏力、胃口不好、小便发黄、皮肤发黄等现象,去医院就诊后被查出肝功能严重下降,已经到了肝衰竭的程度。一一排除了病因后,医生最终锁定“元凶”——进口的复合维生素。所幸,停服药物,又经对症治疗后,他逐渐恢复了健康。
很多人认为保健品多多益善,有病治病,没病强身,但这是错误的观点。介绍这个问题之前,先和朋友们明确一下保健品的概念。
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中有清晰的规定: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保健品有以下三个特征:
其一,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药,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其二,保健品具有针对性、适用于特定人群,它不同于一般产品,不能取代正常膳食摄入,不能满足人体各类营养素的需求;
其三,保健品的作用和目的主要是调节机体功能。
保健品是一种特殊食品。即使再好的食物也不是多多益善,何况保健品。
人体对营养素的需求都有一个最高接受能力,过量可能会由于身体无法吸收而随排泄物排出,造成浪费。
此外,过量服用还可能会导致营养比例的失衡,过量的营养素积存在体内还会造成其他伤害。
更糟糕的是,过量服用保健品,超过人体可代谢的限量,会严重影响肝功能,甚至会造成中毒。就好比给花施肥施多了,可能反而会把花儿烧死一样。一些朋友过分迷信保健品,认为吃保健品,属于有病治病,没病强身。保健品一堆一堆地买,顿顿不落地吃,有病也不爱去医院,认为是药三分毒,吃药不如吃保健品。这更是一个大错特错、可能会引发致命危害的行为。保健品只能预防和调节机体的亚健康状态,不能治疗疾病,这么做往往会延误治疗时机和加重病情。
总之,尽量优先从膳食中获取各种天然营养素,缺乏才补,不缺不必额外补。在购买保健品前,大家可以记录一段时间自己每天的饮食内容,然后拿着记录本,还有个人的体检报告,到医院看看营养门诊,然后根据营养师的一些针对性建议,再决定是不是要用保健品以及选择哪种保健品。经过科学评估后,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文/于康(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