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2024年9月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3部门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随后,国家卫健委等4部门公布相关试点方案,对外商独资医院的投资主体条件、设立和运行条件等作出规定。允许试点设立外商
2024年9月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3部门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随后,国家卫健委等4部门公布相关试点方案,对外商独资医院的投资主体条件、设立和运行条件等作出规定。允许试点设立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