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年3月起施行
记者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
记者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