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天津第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徐文君陪女儿购买文具时,看到类似手电笔的产品,与其发出的光仅仅直视了不到一秒,视野内就出现了豆粒大小的圆形暗斑,十多分钟后视力才恢复正常,令她后怕不已。徐文君发现,文具店里售卖的该产品为激光笔,且没有安全提示。
激光照射到眼睛 或造成不可逆损伤
“如果是照在儿童的眼睛里,后果不堪设想。”谈起这段经历,徐文君仍心有余悸。
“眼科检查需要用到手电笔,当时想着顺便买一个,没想到就出了问题。”当天,徐文君陪女儿在一处文具售卖点挑选文具时,看到这款类似手电笔的产品,上面有两个按钮,按下其中一个,发出了与手电筒类似的弥散灯光。
徐文君按下另一个按钮时,一束强光正对她的眼睛照射进来。“糟糕!是激光笔!”从激光照射到做出反应仅仅不到一秒钟,徐文君回过神时,右眼视野内已经出现了一块豆粒大小的圆形暗斑。
“当时光束正对着的就是我眼底黄斑的位置。”幸运的是,十多分钟后,徐文君的视力恢复了正常。“黄斑是眼睛视觉最敏锐的地方,视网膜色素密集,尤其容易受到激光热辐射的伤害,而激光笔光线属于平行光,单位面积内能量高,极易造成黄斑灼伤。”徐文君说。
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过激光笔照射导致视力损伤的案例。“天津市眼科医院每年都会接诊类似患者,其中大部分是孩子。”天津市眼科医院主任医师楚艳华介绍,激光笔照射到眼睛造成的黄斑损伤、黄斑裂孔是不可逆损伤,进而影响孩子的视力。
“既然激光笔如此危险,为什么能在文具用品店售卖?”徐文君不禁发出疑问。
激光笔随意售卖 有些产品缺少安全使用标识
我国国家标准GB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将激光产品分为以下等级: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并对每类激光均有标记的要求。其中,根据国家标准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的规定,玩具中的激光器应满足1类激光辐射功率限值要求。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智宇等专家认为,激光笔属于激光产品,应该遵守上述标准要求。
但记者走访天津市多家文具店发现,目前,天津市面上售卖的激光笔产品大多为3R、3B类的激光产品,功率远超1类激光辐射功率限值要求。在天津市南开区一处文具店内,针对一款明确标注为“3R类激光产品”的品牌激光笔,该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大部分是老师购买做教具,学生来买的比较少,更多是为了玩。”
对于3R、3B类的激光产品,楚艳华说:“一般来说,人体可以承受的激光功率为0.4毫瓦,但现在市面上售卖的激光笔功率限值一般在5毫瓦左右,有的甚至更高。这样的光束照进人的眼睛,极短时间就可能造成黄斑损伤甚至裂孔。”
此外,有些文具店内售卖的激光笔产品没有任何中文产品说明。记者在天津市河西区一处文具店内看到,一款激光笔摆放在货架上,笔身上印有“DANGER”(危险)字样和一些英文说明,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经常有学生来买。”
记者调研时还发现,在多个网络销售平台,均有3B类激光笔售卖。一家激光笔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激光笔产品,没有明确的安全使用标准,这也造成了激光笔市场存在一些乱象。“在激光笔产品的销售和使用环节,谁可以买、怎么使用等问题均没有明确标准,监管责任主体也并不明确。”
让孩子远离眼睛伤害 需多管齐下
天津市场监管委工作人员介绍,激光笔是一种演示类激光产品,带有激光器装置。我国国家现行执行标准中明确指出,3B类或4类激光产品不适合作为消费产品使用。对激光笔的激光辐射类别,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要求。激光笔经销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一位监管人员坦言,对激光笔产品售卖环节的监管目前仍缺乏执法依据。
山东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洋说,不同的辐射类别所含的能量不同,对身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也不同。“建议从法律层面对激光笔的辐射类别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激光笔等演示类民用产品市场。”
“企业应在激光产品包装上设置更加醒目的中文安全警示标识,并在产品详情介绍中着重明确激光笔产品安全风险。”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智宇认为,要在法律层面对激光笔的生产环节做出规范,进一步明确激光笔产品的使用属性。
“同时,要加强对激光笔产品销售渠道监管。”张洋建议,可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对激光笔销售行为加以规范。“要着重查处‘三无’产品、超标产品等不合格产品,以及违规将激光笔作为儿童玩具售卖等行为。”
楚艳华表示,除了法律法规层面的制约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外,学校和家庭的引导也同样重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更好保障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