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费加罗健康报》报道,当代人群因工作压力巨大而极易患有职业倦怠综合征,然而医学研究方面却并未见此病症的明确定义。
有人认为职业倦怠综合征属于生理疾病,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心理疾病,有人甚至认为它只是抑郁症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法国,曾有一项法律提案旨在将职业倦怠综合征定义为职业病,但在2018年2月却被国民议会否决了。
职业倦怠综合征一词最早于1974年被美国心理学家赫伯特·弗洛登伯格(Herbert Fruedenberger)提出。当时的他除了做心理医生之外,还在纽约的一家诊所做义工,帮助处境不利的人。过快的工作节奏使他长时间处于疲劳和烦躁的状态,整日困顿无力,随后他发现诊所里的其他志愿者也有和他一样的症状,他对这种现象很感兴趣,将其称为职业倦怠综合征。直到1981年,美国心理学家克里斯蒂娜·马斯拉奇(Christina Maslach)提出了马斯拉奇职业倦怠综合征调查法(MBBI)并被沿用至今。
然而在此词汇出现40多年后的今天,职业倦怠综合征仍未被明确定义。法国“伯恩特协会”认为其既不是抑郁症,也并非心理疾病,而是“具有明显特征的生理疾病”。然而,在所有医学疾病的官方分类中也并未能找到这一病症的描述。法国最高卫生管理局(Has)在2017发布了一份关于这一问题的报告,认为职业倦怠综合症并非疾病,而是一种集中了不同疾病或临床症状特征的综合症。
昂热大学职业病理学专家玛丽-皮埃尔·基尧-比利(Marie-Pierre Guilho-Byly)博士指出,对这一病症有限的认知常常使得对其的“治疗延迟”,埋下包括自杀或工伤在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基尧-比利博士强调,许多职业倦怠症状是在急诊住院、交通事故或过度消耗身体之后才被诊断出来的,因此,若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则不应忽视早期平淡无奇或被否定的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