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4月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九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业内人士指出,若该草案在三审后表决通过,中国境内开展B2B及B2C互联网业务的第三方平台或将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业内聚焦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有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在2016年叫停了B2C的第三方平台试点,当时受到冲击的第三方平台包括天猫医药馆、1号店等。在这之后,天猫、京东和平安好医生等纷纷推出自营的B2C+O2O业务以满足监管对安全合规的要求。一直以来,整体政策导向上偏向鼓励自营+O2O,对第三方平台相对谨慎,本次关于禁售处方药的法规草案,更是指向问题不断的第三方平台。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中,已把有关内容列为禁止准入事项,该《清单》沿用有关部门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这意味着无论自营,还是第三方平台都不得直接向公众消费者网售处方药。
而本次“修订草案”的条款,“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则并未禁止自营+O2O的医药电商直接销售处方药,这或将打开B2C自营医药电商的服务空间,对转型自营B2C+O2O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将是个利好。
但是与此同时,“修订草案”则将之前对处方药第三方撮合平台的禁令从B2C延申到B2B,或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有关专家认为,从中国一般商品的互联网平台与药品相关试点的经验看,由于网络撮合交易的隐蔽性、复杂性等因素,国内几大平台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等困扰。在药品领域,相关试点过程中也曾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与服务覆盖能力不足,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而药品直接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非一般商品,必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确保安全,来不得半点闪失。
另据新华社报道,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持重典治乱,把“四个最严”写进法律,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法律制度。这说明了国家有关方面对非一般商品的药品,采取安全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在安全、有效、可及方面,安全是第一位的。
兼顾发展 加强网络售药监管或成趋势
有专家也对互联网经济提出审慎包容的意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专家唐民皓认为,“互联网+”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发展业态,相应的监管应及时跟进,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逐步酌情调整以适应业态。
他介绍,前几年他曾经对上海的一家药品网络第三方平台做过调查,其中,县级及乡镇的公众对药品购买的需求占到了20%,今后这方面的需求还会进一步提升。“药品管理工作除了要保障用药安全,还涉及到药品的“可及性”问题。互联网是一个较为便捷的信息渠道,有利于满足人们的用药需求,尤其有利于缓解偏远地区“缺医少药”的难题。未来公立医院改革,医药分开,互联网必然是一个重要的信息交互平台。”唐民皓表示。
也有专家指出,虽然网售处方药放开或将是一个趋势,但前提是机制和法律的不断健全与完善,现在各方条件都尚未成熟,监管机构首先考虑到的肯定是用药安全性,应该不会现在就放开。
有业内专家介绍,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没有成熟的第三方撮合售药平台,相关监管方面我国能借鉴的经验也很少。在坚持“重典治乱”的背景下,“修订草案”规定“第三方平台将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具有一定意义。
其实,随着医药电商的发展,在给患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事故也一再发生。近日《新民周刊》的独家调查报道《少女网购200粒药身亡,记者亲历处方药“一网通办”致命漏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2018年11月,上海22岁女孩马晓晓(化名)从某B2C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上,同一天在多个商家的网络店铺里购买了300多粒秋水仙碱片剂,马晓晓在网上购买该处方药时,入驻商家均未要求她提供处方,马晓晓就像平常上网买衣服一样,毫无阻碍地买到了达到致命剂量的处方药,最终酿成悲剧。
另据媒体报道,某医药销售B2B第三方平台,要求冷链储存配送的药品竟被入驻商私自改为普通快递寄送,亦有入驻商家涉嫌违规发布相关药品产品信息,甚至在其平台大量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毒性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有可能成为非法销售药品的集散渠道。
专家表示,这些都说明此次修订十分迫切而必要,未来监管层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或成为趋势。
对于如何加强网销处方药的监管,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建议,一方面要打击非正规药品销售网站,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电子处方和电子签名、大数据跟踪等信息手段,允许正规的网上药店自营+O2O模式销售处方药。
她表示,未来应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管,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实现网上药品销售的科学监管。(董童 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