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18日发布《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提出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筛查服务对象范围由以往的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35至64周岁)妇女,筛查服务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
宫颈癌、乳腺癌是影响我国妇女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人群筛查是促进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的有效措施。2019年,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被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近年来,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对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投入力度,越来越多妇女从中受益。
2020年12月4日,在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北陈屯村,医务人员为群众进行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信息登记。(新华社记者 马宁 摄)
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消除宫颈癌三级预防目标。新形势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对2019年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制定了前述两项筛查工作方案。除了扩大筛查服务对象范围外,方案还完善了筛查服务内容,更新了宫颈癌筛查流程,提出做好筛查和后续诊断衔接,以及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基层防治能力。
根据方案,宫颈癌筛查主要流程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初筛、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乳腺癌筛查主要流程包括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X线检查等。筛查工作内容还包括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此,方案附上了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方案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旨在促进疾病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方案,到2025年底,我国要实现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不断提高等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