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将至,京津冀将进入重污染高发期。前日,环保部等10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将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2016年12月20日,京开高速天宫院段,电子屏显示“红色预警国Ⅰ国Ⅱ机动车禁行”。京开高速金华寺至榆垡段双向封闭,车流堵在辅路上。新京报记者尹亚飞摄
今年秋冬重污染天数将同比下降20%;京津冀跨地区环保机构9月底前试运行,将统一执法
新京报讯(记者王硕)秋冬将至,京津冀将进入重污染高发期。前日,环保部等10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在接下来半年时间里(2017年10月-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辛集5市(县)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
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将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据了解,该《方案》由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10部委,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共同印发,目前已向“2+26”城,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神华集团、中国铁总等石油化工、电力、运输等公司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省(市)于2017年9月底前向环保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方案项目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等;从2017年10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通知表示,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将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此外,京津冀“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进入实操,2017年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将完成组建筹备并进入试运行。
看点1
京津冀将试行跨地区环保机构
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方案》提出,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根据安排,2017年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应完成组建筹备和试运行工作,并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方案》还提出,将加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2+26”城市予以倾斜。同时要求,相关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
据了解,这些资金将重点用于各地的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此外,国家将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累积与天气过程的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难题开展科技攻坚,探索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路线图。
秋冬将至,京津冀将进入重污染高发期。前日,环保部等10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将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看点2
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对外发布
今年10月底前,京津冀率先建立覆盖至区县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根据安排,2017年10月底前,京津冀区域将率先建立起覆盖至区县一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将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县(市)建成2个以上,区建成1个以上,并实时对外发布信息。同时,省级环境监测部门每月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保部将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看点3
唐山等地采暖季钢铁限产50%
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停产
为应对秋冬季重污染,“2+26”城须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先停后治”。其中,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据了解,经各省市初步核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散乱污企业达17.6万家。
根据《方案》,在2017年采暖季前(2017年11月15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要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26”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
同时,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 追问
大气治理缘何秋冬前“放大招”?
今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4年来首次不降反升
《方案》中称,近年来,随着大气治理措施的不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2016年秋冬季以来,京津冀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受2017年1、2月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部门在《方案》中直言,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因此,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
■ 简介
“2+26”城市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简称“2+26”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