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服不该再由教育部门指定采购,而应依照规定,在校服款式、价格确定及招标、验收中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孩子在兰州某中学就读,交了400多元钱,所发校服口袋翻出来竟是医院的旧床单和旧被套。这成了热门话题,不少家长担心这会造成传染病,有网友还对校服厂家开扒。10月1日凌晨4点,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官微公布了校服问题的处理决定。
澄清校服口袋材质非医院回收废旧布料,而是未使用布料;对验收校服中履职不到位的涉事中学总务主任停职检查;对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终止与涉事服装公司甘肃茹意的合作,建议将其纳入政策采购黑名单……毋庸置疑,当地教育部门的反应挺及时。
但从其回应看,当地采购校服,仍是由教育部门与有关服务公司合作。而这种行政主导模式,是此前出现校服价格和质量争议,甚至毒校服丑闻的重要原因。
早在2015年7月,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而2012年时,教育部就已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评价。
按理说,在校服问题上,不该再由教育部门指定采购,而要强化学校采购管理,在校服款式、价格确定及招标、验收中,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但显然,很多地方并未按照规定办事,而是视规定如无物。
这不难理解:对有些教育部门和学校来说,让家长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既是分权,也是将自身置于被监督地位,难免缺乏这方面的动力。
这起校服事件中,当地有关方面称是校方履行校服验收责任不到位,但验收本就不该只有校方参加,还应有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参与。
而要切实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首先是应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家委会成员,不能由校方直接指派,其次是要给家长委员会独立进行管理、决策的空间。事实上,如果家长委员会运行成熟,像校服这类和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完全可以由家长委员会主导,以此杜绝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也提高学生、家长对校服的满意度。
□熊丙奇(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