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男尊女卑”的历史已经过去,可是在中国人的心中,似乎总是把丈夫放在首位,而妻子一定要是一个附和跟随的角色。在夫妻生活中也是如此,难道这种权利一定要丈夫说了算吗?
性生活该由谁发起
有些夫妻习惯于婚内角色的分工,事事秩序井然。其实这样并不好。有的妻子总觉得自己应对性生活负完全责任,她们说:“如果我不提这事,我们之间就不会有性生活。我总得费心思去猜他什么时间该有需要了,而我自己真的需要了,却不敢说出来。”也有的丈夫认为性是由男人决定的,只要自己高兴,根本不考虑对方的心情和身体状况,甚至对妻子的主动需求十分反感。
没有意识到婚姻系统中存在自然的节律变化并去努力适应这种自然的变化。
在婚姻中应该允许并能容忍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不同的情绪反应,但又不能太不合拍,完全失去平衡。妻子们可能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处于一种悲剧式的孤独状态,完全服从于孩子的利益,在性关系上只是消极顺从,自己的情绪反应没有得到丈夫的共鸣;丈夫们总是觉得妻子对自己体贴得不够,对婚内事物漠不关心,而对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却精力充沛。夫妻在性生活上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偏好和追求,这是十分自然的正常现象。
性活动如何调节
性生活应该有一定节律,但它又不是恒定不变的,随双方情绪的好坏、性欲强弱、身体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而变化。婚姻本身就像个稳压器或恒温器,当双方争吵时,一方可以帮助对方降降温、减减压,以便尽早恢复到争吵前的状况;一方也可以在双方需要的情感支持时带动对方,给对方升温、加压。性生活也是一样,应该存在一个调节机制,以使双方的需求和满意度达到适当的平衡。比如当双方争吵之后的性生活往往使彼此的怒气烟消云散;又如当一方处于情绪低落时,性和亲昵往往使其感到快慰、安全,能更好地面对困境和挑战。
一般而言,丈夫年轻时需要妻子不时地给他过热的性反应降降温;而妻子年轻时则需要丈夫帮她升升温,需要丈夫对她的需求比较敏感,能摸准她的“性脉搏”。总之这种调节功能有一定的范围,超负荷运转或非正常运转都是不可取的。
婚姻生活是以幸福美满为宗旨的,而夫妻之间也是公平的,夫妻生活的主动权而不是该属于谁,而是应该两者之间多沟通,共同“掌控”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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