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在京召开例行发布会,会上谈及陕西榆林产妇坠楼事件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我们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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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陕西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榆林市专家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一致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该产妇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专家认为,此次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产妇因疼痛情绪波动较大
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胎。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医院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
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目前,专家组对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 调查
家属怀疑产房护士人手不够
坠楼产妇马某某丈夫延壮壮昨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妇坠楼后,院方曾经告诉他们,当时有护士拉了马某某一把,没拉住,“但一开始医护人员告诉我们‘人不见了’,这明显自相矛盾。”医院在之前的沟通中对此解释说,告诉延壮壮“人不见了”的是值班医生,拉马某某一把的是个护士,这里并不矛盾。
延壮壮说,马某某坠楼之前需要爬上一个1.13米高的窗台,这对于身高1.6米、即将生产的她来说并不容易,如果当时护士发现马某某远离产房加以阻拦,应该是有机会防止悲剧发生的,他怀疑医院产房护士人手不够,没人注意到马某某异常。
对此,医院一名杨姓副院长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产房里共有5名孕妇,有2名护士,“但护士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一个产妇。她就在护士不留神时,跑出去跳楼了。”
据了解,目前当地政府已经成立“8·31马茸茸跳楼一事协调领导小组”处理此事。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协调领导小组名单显示,该小组分为调查维稳组、善后处理组、舆情稳控组、后勤保障组。名单上的成员共有30名。
其中,调查维稳组由绥德县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王成飞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党组成员刘新喜和榆林市卫生监督所书记李喜荣任副组长。舆情稳控组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康爱军任组长,榆林市第一医院院长赵彦峰、绥德县副县长毛晔、绥德县工会主席张峰岗任副组长。
新京报记者陈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