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台上要求患者增加项目,且必须先付费才手术;项目费用说涨就涨,患者只能被迫同意。《天天315》本期聚焦:部分医院术中加价,如此“任性”怎么监管?
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患者小雨不久前在吉林省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做检查,医生说需要手术治疗。医院滚动的大屏幕上显示,这个手术的价格是2680元,可是等到小雨在手术台上时,医生却告诉她只能做4800元的,别的都不能选,而此时她已经无力抗拒了。
“到那个手术台就给你绑住了,那个时候特别疼。(医生)就告诉我那个是4800元的,必须得做了。”小雨说。
刚刚做完手术的小雨,在手术台上又被迫花1000多元钱接受了一项不知道名字的照射治疗。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些费用,长春和美妇科医院都要求患者小雨必须在手术过程中完成付费。
无独有偶,近几年,一些医院在术中加项、术中加价的现象也多次被媒体曝光。梳理来看,早在201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都市丽人医院、平安医院等数家医院就被曝光手术中给患者加项目的情况;今年,湖北黄冈名仕医院、甘肃兰州现代男科医院、广西桂北妇科医院等也出现了这种问题。
患者索先生说:“就是催你快点,‘这个东西你做不做,不做我们就给你缝’。所有的医院先交钱再给做手术。为什么我躺着以后,你给我打上麻药了,拿刀子逼我,‘你做不做’?”
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家委员会委员刘远认为,这家医院的医生利用了患者求医时的特殊状况:“除了心理的以外,物理的控制是非常现实的。别说是这些患者,就是换了我在那个位置上,恐怕也要听之任之了。”
做完手术后,部分患者去公立医院复查发现,一些手术没必要做,一些手术收了钱却根本没做。这些医院多是男科、妇科医院,许多患者担心隐私问题,也没有向监管部门投诉。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给患者“术中加项、术中涨价”,一旦因为患者不同意而出现医疗纠纷,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相关医院和医生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介绍说,出现这种情况,一旦被查实,将由相关医疗主管机关进行行政调查;如果构成违规,要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行政许可;如果涉嫌构成犯罪,会由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刑事责任。
今年10月,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开始施行,加强了预防手段,也意味着行政执法已经有了明确的依据和办法。
出现“术中加价”等问题之后,相关地方和部门处理速度较快,一些案例由监管部门主动曝光、揭短,这种态度和速度值得点赞,但相关问题不止一次出现,是否可以让监管“走在前面”?有建议提出,有必要建立起全国联网的医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严格实行“黑名单制”,使医生在一个地方因“术中加价”被查后,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这个污点,“术中加价”等顽疾才有望得到根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建议患者,在选择医院就医前,要尽可能充分了解医院情况,包括医院的性质、医疗水平、口碑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