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网在线健康导读:今年6月,弥勒市某施工工地,发生了15人不同程度的菌子中毒事件,最终导致3人治疗无效死亡。随后,3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起诉到该市……
今年6月,弥勒市某施工工地,发生了15人不同程度的菌子中毒事件,最终导致3人治疗无效死亡。随后,3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起诉到该市人民法院,并提出34万元不等赔偿要求。11月26日,该市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因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未当庭宣判。
如今,吃菌子中毒事件已发生半年之久,目前也过了捡食野生菌的季节,但就随意捡拾野生菌的“任性”行为和发生的恶性后果,值得人们反思。
事件:捡拾来的菌子“闹”翻了人
6月24日,因下雨导致弥勒市东山镇某施工工地停工,在此务工的该市弥阳镇村民范福坤、高德文等6人相约到工地附近捡拾菌子。把菌子拿回工地厨房经烹饪后,他们约20名工人先后食用,结果引发15人不同程度的中毒。事发后,该市政府及工程承建、承包方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疑似中毒的工人到距工地最近的新哨镇一家医院治疗。
经过当天的救治,大部分工人返回工地,病情相对较重的范福坤、高德文、卢永芳被转送到该市人民医院。
“事发第二天早上,我赶到市人民医院。”11月26日下午,范兴睿告诉记者,到医院急诊室,他看到父亲范福坤脸色苍白,医生称病情较重。经过急救后,范福坤的依然未脱离危险。于是,他们全家决定转到昆明急救。
当晚23时时左右,该市人民医院用急救车将范福坤送到省第二人民医院。范兴睿介绍,经过省二院医生抢救,他父亲的中毒情况依然加重,并且引发了呼吸循环系统衰竭,医生称已无救治的可能性。“如果在医院去世,就难以在农村安葬。”为此,范兴睿及亲属将范福坤送回家中,结果在返回的路上范福坤去世。
据范兴睿了解,与他父亲同为55岁的高德林、37岁的卢永芬均为转院治疗无效死亡。而同时吃菌子中毒的另外13人,经过救治后基本康复。
起诉:两死者家属分别提出34、24万元赔偿
家属为3人办理后事,施工方均预支了部分丧葬费。
“施工方给了3万元丧葬费。”范兴睿说,为了给他父亲救治,他家花了5600元交通费,支付医疗费11469元。请律师测算,施工承包方应支付死亡赔偿金近15万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及其他费用总计24万多元。在与施工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请求法院为其维权。
据范兴睿了解,与他父亲一同吃菌子死亡的高德文,其家属也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同的是,他们提出了34万元的索赔要求。“听说,高德文的抢救费用达10万元左右。”
审理:放假期间自捡菌子中毒责任在谁
范福坤所在的施工工地位于该市东山镇,今年5月开工。在此工地务工的人员大多来自该市弥阳镇农村。6月24日当天,因下雨,施工承包方安排放假。
“我父亲务工时,就与施工方商定包吃、包住,即使下雨休息,仍然在工地吃住。”范兴睿认为,下雨天没事,几个人相约在有菌子的季节到附近捡菌子,这没什么。但把菌子送到工地食堂烹饪,并且供大家吃,这说明获得了食堂工作人员的认可。菌子引发中毒事件,首先有工程承包方的管理责任、工地负责人及食堂负责人的三方责任。
范兴睿与其他死者家属把“三方”都列为了被告。
庭审中,被告三方均作了陈述并认为,在工地放假期间、自行捡食野生菌,是中毒人员的个人行为,并非由工程承包、工地负责人及食堂人员组织,不应该承担责任。
关于这一焦点责任,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辨称,放假并非让工人回家,而是仍然在工地,仍然由食堂供应饭菜,不管食堂供应何种饭菜引发食物中毒问题,食堂都有责任;工人自己捡拾野生菌子,并且送到食堂来烹饪,供大家吃,说明食堂的食材供应渠道出现了问题,应该承担责任。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均当众作了陈述。目前,法院还在审理中。
记者采访得知,食菌子死亡人员的家属,对事发后政府、工程承包方给予的及时送诊、发生死亡后及时给予丧葬费及安抚,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