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文件提出,深圳将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其中,在医疗领域,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等4条特别措施,引发社会关注。让网售处方药尽早惠及患者,将有助于医疗资源共享,对降低药企销售成本、减少流通环节等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子处方可解决互联网医药和医疗领域平台建设分散、信息割裂、服务碎片化等问题,实现在更大范围内的信息集成和功能整合,强化处方通畅流转全过程监管,保障处方真实、可追溯,实现患者处方可查、可用。目前,我国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主要是问诊功能,并不包含处方流转、药品配送和支付结算功能,没有形成完整的问诊业务闭环。此外,多数互联网医院没有跟现有区域内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对接,医疗资源线上和线下无法实现共享。
其次,通过电子处方中心顶层设计,可提高医药供应链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为所有医疗医药服务商提供共享服务,实现处方药品网售支付结算、全程追溯。目前,我国医药供应链管理水平还落后于其他多数行业,尤其药品流通环节信息化水平与其他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相比还有很大升级空间,亟需能够实现连接的信息系统。
再次,通过电子处方中心强化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治理体系,可规范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医保支付数据、疾病登记数据、公共卫生监测数据等真实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监管工作,保障数据真实性。在大数据时代,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能够创造多重价值,如供应链管理机构可通过药品流通数据管理,缩短库存周转天数,除了大大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还可节约流通成本。
处方药医保结算购买等关键链路的进一步打通,将为数字经济升级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希望深圳先行先试、先行示范,加快建设电子处方中心,尽早实现民之所盼,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处方药互联网销售,让网售处方药惠及更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