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缔了福清宏路“林文明诊所”,并对林文明涉嫌非法行医事件立案调查。
江年仲今年37岁,宁德市屏南县人,在福清某家具厂上班。2015年1月23日晚,他因为喉咙疼痛并咳嗽,到福清宏路的“林文明诊所”医治。
“医生没做皮试,就给我打了一针头孢硫脒。”江年仲说,他回去吃了一包药就睡了,半夜醒来头很晕,耳鸣得厉害。第二天早起,他发现自己脸和嘴唇都肿了,看东西也模糊,回到诊所咨询原因。林文明医生说,没事的,这药很安全的,过两三天就会好的。
江年仲说,1月26日,在他的要求下,林文明带他到福清医院医治。福清医院相关医生说,“这个药(指头孢硫脒)有点不好”,经检查诊断是突发性耳聋。之后林文明带他回到诊所吊瓶治疗了几天。
2月4日,林文明跟他协商赔偿,给予误工补贴12000元、看病费用2000元、精神补偿费1000元,共计15000元。“他写了个协议书给我签,我说病没好不签。他说过几天就会好的,不签就不赔。”江年仲告诉记者。
几天后,江年仲发现自己的脸肿得更大了,身上长出许多疹子。他去省立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看,诊断是药物过敏引发的瘙痒症。如今,皮肤不痛了,但手脚麻麻的没力气,看东西模糊不清,头也是晕晕的。
福清市卫生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显示,林文明毕业于福建省卫生学校,中专学历。但林文明自称是副主任医师。
据查,2013年10月29日,福清宏路“林文明诊所”被福清市卫生局注销了。2014年5月23日,林文明的医生执业证也变更出福清。但是,福清宏路的“林文明诊所”仍开着,林文明一直在这里坐诊行医。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邹丽惠律师表示,福清宏路“林文明诊所”早已被注销,林文明医生执业证也变更出福清。林文明一直在福清宏路坐诊行医,属于非法行医,相关主管部门应该给予取缔、处罚,造成江年仲身体损害也应依法赔偿。
福清市卫生局监督所江所长表示,他们接到投诉材料进行,确认江年仲反映林文明非法行医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取缔了“林文明诊所”,并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