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4月2日本网有一篇《长沙姬妍星愿整形医院涉嫌非法行医?女硕士整形失败怒告医院》报道,讲述长沙某高校读研的彭同学在长沙姬妍星愿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术后出现双眼皮以及两眼严重不对称的迹象,一边眼皮长度为9毫米,一边为6毫米。在与美容院协调无果后,彭同学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两年的时间,26岁的在读研究生彭娟同学(化名)一直在维权。
一场整形手术,让彭娟的眼睛变成了大小眼,还出现视力下降的情况。
两年间,她跑了十多趟整形机构协商,6次前往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投诉,请了律师提起诉讼,还发现了整形机构有病历造假的情况。
但这维权路依然没有让她得到想要的结果。
5月7日中午12点多,在长沙市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何斌的办公室内,彭娟再也没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嚎啕大哭起来。
早在2年前,长沙河西某大学在读研究生彭娟在开福区营盘路上的姬妍星愿整形机构做了一个眼综合的手术,术后发现自己的眼睛变得一大一小。她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了整形机构有病历造假等情况,便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
前几天,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出炉,证实该整形机构出具的手术知情告知书的签名存在造假。5月7日,彭娟拿着这份鉴定书再次找到了执法部门,当得不到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她在局长的办公室失声痛哭起来。
“两年来,我都不敢见人,不敢告诉家人,我不知道这条维权路走得是不是正确。”彭娟说。
整形后眼睛变成一大一小
彭娟一直对自己的眼睛不满意。“我是肿泡眼,看起来像没睡醒一样,一双眼睛毁了一张脸。”她一直想通过微整手术将自己的单眼皮做成双眼皮。
2017年5月,她拿着自己在外兼职挣来的几千元钱,通过朋友介绍,来到姬妍星愿整形。
同年5月16日,彭娟在这家整形机构实施了眼综合的整形手术,并在事前签订了问诊记录和肖像使用相关协议。根据协议,该整形机构可以在术后免费使用其整形效果照片进行宣传。
手术后,彭娟发现不但没达到美观的效果,两只眼睛反而变得一大一小,经测量,右眼双眼皮宽度约6毫米,左眼双眼皮宽度约为9毫米。
“我当时就找到了医院,但是主刀医生周乐叫我不要着急,说过了一段时间就好了。”彭娟说,然而一晃过去半年,情况并没有任何改观。2018年3月,彭娟向该机构提出索赔,反复交涉后,该机构退还了彭娟的医疗费用,但未能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
彭娟自费前往湘雅医院和广州、深圳以及武汉的数家医院进行诊断,这些医院医生称,想要恢复到正常的情况,彭娟至少需要花费数万元。彭娟说,在医院检查时还发现自己出现了视力下降和干眼症等症状。
得知此情况后,彭娟再次前往姬妍星愿索赔,但经过反复交涉,依旧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他们说可以到他们医院进行修复,之前手术就失败了,我怎么还敢在这里手术。”彭娟说。
诡异的从业资质和病历
与姬妍星愿整形机构协商失败后,彭娟试图通过向行政部门举报和法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之前别人说这样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我觉得自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应该通过野蛮的方式维权。”彭娟说,她向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举报,质疑该机构医疗人员的从业资质,并前往该机构要求封存她的病历。
彭娟说,一开始整形机构不同意封存,她再三要求后,该机构只同意复印了部分病历,包括《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彭娟发现,这份告知书上有她和医生周乐的签名,但在手术前她却从未见过这份资料,上面的签字也不是她的笔迹。
彭娟将这一情况向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反映,2018年9月10日,该局针对彭娟的投诉给出了书面答复。答复中称,彭娟所称的主刀医生周乐取得外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执业证书,可在主诊医生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周乐目前未注册在开福区范围的医疗机构。同时,经过调阅长沙姬妍星愿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的彭娟病历资料,病历资料中《手术告知暨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医师签名栏均有周乐和周瑞春(经查周瑞春为美容外科主诊医师,现注册在长沙开福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签字。未发现该公司其他违法事实。
这个回复让彭娟不解,自己之前在该医院复印的病历资料明明只有周乐一人签字,现在该医院提供给执法部门的病历资料却多出了一个周瑞春。“手术全程都只有周乐和两个护士在场,怎么又多出了另一个主诊医生。”彭娟说,不过这份回复让她知道了之前给她主刀的医生是一名助理医师,而此前周乐曾接受一些媒体采访,其头衔是“长沙姬妍星愿国际医美院长”。
而姬妍星愿整形机构目前挂在墙上的宣传资料显示,周瑞春是该机构的技术院长,同时具有中华医学会行政外科分会面部年轻化学组委员等头衔。
“我当时就向卫计部门提出这些签字都不是我签的,当时只有周乐一个人给我做手术,并出示了录音材料证明,但是卫计部门依旧说我没有证据,就算他们亲口承认也没用。”彭娟说,她当时发现了另一个异常现象,在她从姬妍星愿机构复印了《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之后,该机构又提供给卫计部门的同样内容的病历中,不仅模仿了她的签名,而且是先盖了医院的公章,再在公章上签了周乐和周瑞春的名字,但此证据也未被执法部门采信。
2018年10月30日,彭娟以姬妍星愿整形机构医疗过程对其造成损害为由,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当年12月24日,此案开庭审理,姬妍星愿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成为了焦点问题,法官建议彭娟到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承诺立案调查,3个月内结案
在一审中,彭娟提出姬妍星愿病历资料存在造假,庭上法官答复行政执法不归法院管辖,建议找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2019年2月28日,彭娟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此前姬妍星愿对执法部门出具的《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进行笔迹鉴定。2019年4月28日,彭娟终于拿到了鉴定结果,这份鉴定报告结果显示,告知书上的彭娟的签名字迹与样本上提供的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个人书写。
也就是说,姬妍星愿的这份病历资料存在造假行为。
5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彭娟来到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一科科长何海钢的办公室,此前彭娟多次向其反映姬妍星愿的相关问题。彭娟在办公室等到了何科长,并向其反映司法鉴定的结果,要求对姬妍星愿伪造病历的行为作出处理。何海钢表示,此前他们并未处理过类似病历造假事件,并将彭娟带到了开福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何斌的办公室内。
何斌表示,此前他们也到姬妍星愿进行过调查,并找到了涉事医生周乐和周瑞春,目前周乐已经不在姬妍星愿机构任职,但他们不承认病历存在造假,即使彭娟拿到了司法鉴定书,这个事情还需要走程序进行调查。
听到何局长的表态之后,坐在沙发上的彭娟突然情绪失控,失声嚎哭起来。“我不知道还需要什么证据?难道这个证据还不够有力吗?”彭娟说,在两年内,她为了维权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了医院10多次,来卫计部门6次,去法院3次,期间还多次前往外地进行就诊咨询,整个过程都不敢告诉家人,包括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花去了2万多元。马上她还要去北京进行鉴定,预计费用将近2万元。
最终,何斌承诺对姬妍星愿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并在3个月内结案。
此前,彭娟也多次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此事,记者两次前往姬妍星愿机构,该机构一位田姓负责人表示,周乐确实已经不在该机构任职,具体情况她不清楚,具体由该院执行总经理林丽负责,但记者两次前往期间,田姓负责人分别表示林丽在日本和杭州出差,暂时不能回复。
5月7日,记者拨通了姬妍星愿机构法人代表赵甜电话,询问其病历涉嫌造假一事,赵甜表示,其不清楚此事具体情况,已经全权委托律师处理,会安排律师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再一次的维权,彭娟依旧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我是不是吃了太有文化的亏呢?”彭娟说,她开始怀疑自己选择的路是否正确。
延伸
篡改病历可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记者搜索发现,对于伪造病历的行为,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
2018年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