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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扫二维码缴费、快捷支付、网银支付三种方式,网上缴费成功次日社保卡即可使用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昨日,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开启网上自助缴费功能。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网上缴费成功后,次日社保卡即可正常使用,无需再等待集中扣款日。
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将持续到2月底,每月24日18点将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进行扣款。
经过第一个集中扣款日(去年12月24日)之后,在已完成参保登记的337.6万城乡居民中,约有86.8%的参保人员完成了首批银行扣款,同时部分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仍在进行之中。
对于扣款不成功者,要等到下一个集中扣款日,其间一旦发生就医行为,只能事后进行手工报销。为更加方便参保者就医,市社保中心今年起开启网上自助缴费功能。在银行扣款失败的次月5日-20日上午6点至下午10点,即可在线上完成缴费。从网上缴费后,缴费人会收到缴费成功的短信,次日,参保人的社保卡就能正常使用。
缴费时,打开手机或电脑浏览器,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场景服务”栏目下可看到“网上自助缴费”模块。进入网上缴费页面后,跟网上购物的模式类似,系统会提供二维码扫码缴费、快捷支付、网银支付三种方式,选择一种即可,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96102。此外,从北京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bjrbj.gov.cn)都可以查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上自助缴费用户指南》,获取自助缴费详细流程信息。
市社保中心表示,下一步还将推出移动客户端的线上缴费功能。同时,这种线上缴费的方式有望扩大险种和类别。市社保中心提醒,对于还是希望集中扣款的参保人,今年1月24日、2月24日还有两次扣款机会,“但一定要确保关联银行卡账户中的余额比要缴纳的保费多出10元钱。”
■ 提示
8类情况医疗费需由个人垫付
目前,有8类情形产生的医疗费需要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将相关票据交由单位或社保所,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8类情况分别是: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无生育险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参保人在已开通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每年12月15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申报;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于次年1月20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