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四年产品 消费者称其涉虚假宣传及传销
邯郸市场监督局受理对如新举报
正对举报进行调查和核实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邯郸市场监督局证实了此事,有关人士称,使用如新产品的消费者方芳的举报由举报受理处受理,目前正在对该举报进行调查和核实。“她本人提供了一些证据,我们还得一一进行核实。”
上述人士称,方芳举报如新夸大宣传和涉嫌传销,证据必须要确凿齐全才能定性,是在什么场合,到底是不是如新公司的人说了这些话。“作为监管部门,肯定要根据举报情况进行相应的核实”。
根据上述人士的说法,核实的第一步得证明是否是如新公司的人,如果是,那么其销售行为公司就要全权负责,“因为不是个人行为”。
“方芳的举报中有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这些我们都得进一步查证、核实,包括内容到底是不是本人所说的,所以不可能马上就对此事定性。”该人士表示,只要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就要履职尽责。
据了解,如新公司在邯郸的网点从去年8月开始就不再经营了,如果有人要买,都是在网上买好,然后总公司根据网点的订货量发货,到货后,买方拿着身份证取货。
如新是否涉传销需综合判断
对于如新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若如新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存在对相关产品夸大其词、神化功效等行为则违反了《广告法》,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最高可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下或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或涉嫌虚假广告罪。
对于如新公司是否存在变相传销的问题,张新年表示,这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判断。若如新公司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则构成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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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想妻子不再做如新
60岁的老李和35岁的小王分别生活在北京和广东,原本根本不可能交集的两个男人却因为如新有了共通之处——两人都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自己的妻子再接触如新。
为“躲”如新天天接送妻子
老李的妻子在医院工作,20年前,曾得过甲状腺癌,因为治疗及时且家人照顾得好,老李妻子恢复得还不错。2016年,老李妻子退休后,经同事介绍,加入了如新。
一开始,妻子做如新,老李也没太在意,后来他发现妻子越来越疯狂了。最让老李无法接受的是,妻子生病的时候不吃药,只吃如新,说如新可以治很多病。
今年清明节,老李一家人想利用小长假出去旅游,老李的妻子和老李请假,“她说要去涿州参加公司的会议”。没办法,老李买了两张高铁票,决定陪着妻子一起去。
“我那天才知道,林丽(注:34岁的如新销售人员林丽生病后,靠喝如新果汁“排毒”,拒绝就医治疗,最终不幸身亡)的事情之后,如新都很少开大会了,基本是一对一授课,内容也保密。”于是,会场外的老李,隔一两个小时就要给妻子打一个电话。
现在,老李每天上午下午都接送她,“就是不想让她再和如新那些人接触了”。
妻子拍女儿喝果汁视频
2018年,小王的妻子在朋友的力邀之下,前往上海参加了如新的一次会议。小王发现,从上海回来的妻子变了,“她不仅频繁外出,晚上回来得特别晚,还不管孩子”。
小王将如新投诉到了有关部门,11月下旬,两人之间爆发了冲突。“她要我撤销投诉,我不愿意。”妻子的导师也找小王协商此事,但因为意见分歧很大,双方不欢而散。
小王的妻子并没有收敛,让他最愤怒的是,妻子为了给如新做广告,拍了女儿喝G3果汁的小视频发在朋友圈里。
小王大概估算了下,从妻子接触如新到现在,能看见的已经花了将近10万元,家里堆放着成箱没有拆封的如新产品。
50天没有等来处理结果
3月中旬,《北京青年报》报道林丽(化名)的事后,方芳就联系了北青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在这四年中和如新打交道的经历——吃了四年如新产品,最终由“红斑狼疮”变成了尿毒症。
第一次被抢救回来之后,方芳曾打电话给如新,想要个说法,但只有她的导师联系了她,给了2000元。林丽的事情曝光后,方芳又联系了如新,“他们给了我所谓的赔偿,但我想要的是公司对于那些进行虚假宣传的导师的处理结果。”
方芳说,如新只是发了所谓的声明,说处理了经销商,到底处理了谁,因为什么处理都没有说。“他们当时说会给我一个结果,但从承诺至今已经50天,我还是没有收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