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联合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新标准相较2011年版本有了重大修改,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2.49亿,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400万,占老年人口近两成。按照国际上失能老人与护理员3∶1的配置标准推算,我国至少需要1400多万护理员。实际上,全国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其中鉴定合格的养老护理员只有4万人,面临着数量短缺、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流失率较高等发展困境。
为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困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相信随着取消学历门槛,加上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举措的实施,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的矛盾将大大缓解。
养老护理员“不问学历”,不仅是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人才瓶颈的务实之举,更是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的理性选择。人们常说“文凭不等于水平,学历不等于能力”,养老护理属于服务行业,相关技能主要是通过培训和实践掌握的,而不是简单就能从书本上学到的。我国从1986年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此之前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完成小学、中学学习。但这不影响他们通过后期的学习,熟练掌握养老护理技能,乃至成为行家里手。倘若硬性设置学历要求,对于这部分群体显然是不公平的,有歧视之嫌。从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满足亿万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也要求养老护理员培养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
当然,“不拘一格”并不等于“来者不拒”。养老护理员看似简单实则不然,要求从业者具备多方面综合能力。为适应养老服务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其对养老护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2019年版《标准》在取消学历要求的同时,新增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有利于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同时,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了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对于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也有了明确要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了“消防安全”。
近年来,“宽进严出”已成为高校基本培养模式。门槛条件的降低和技能要求的提高,标志着养老护理员也开始进入“宽进严出”时代。“宽进”可以为更多有志于从事养老服务的人们提供机会,“严出”能够保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培养质量。二者结合起来,有望更好地规范和发展养老护理行业,实现解决就业问题和满足养老需求的双赢。这一思路和做法,也为其他行业职业资格管理提供了借鉴。(张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