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谢女士到柳州市文昌路一家美容整形机构做了割双眼皮手术,不过让其意料不到的是,手术后她出现了眼部敏感、流泪以及刺痛等症状。经柳州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双眼角膜损伤。谢女士要求该整形机构赔偿医疗费以及误工费,并退还相关入院资料。对此,该整形机构表示,手术并没有问题,出现刺痛等现象原因还未查明,可能是眼药水过敏引发。10月18日,经过协商,该美容整形机构已向谢支付了医药费以及误工费补偿款。
1割双眼皮后眼部出现不适
谢女士向记者介绍说,10月4日,她经朋友介绍到柳州市文昌路的这家美容整形机构做了割双眼皮手术,并通过支付宝支付了6980元的手术费用。不过,她当时并未得到相关的票据以及手术合同书,只留存有向该美容整形机构付款时支付宝的缴费记录。
让谢女士意外的是,手术后当晚她就眼部敏感,流泪不止。她询问了为她做手术的医生,医生称是她的眼睛敏感引发。而后,她询问医生是否可以使用抗疲劳的眼药水,并将眼药水拍照给医生查看,得到了该医生的肯定答复。但是谢滴了眼药水后,眼睛的相关症状并未得到缓解。
10月8日凌晨,谢女士半夜睡醒后,发现眼睛睁不开,刺痛感强烈,随即打电话让男友将她送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医。结果,谢被医生诊断为“双眼上眼角膜脱落”,医生随后给她开了眼药水。当天上午,谢又到该院眼科就诊,被诊断为“双眼角膜损伤”。
谢女士称,随后她向美容整形机构反映了此事,对方也派工作人员陪同她进行了第二次复查。医生称,她右边眼睛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左边眼睛眼角膜上的眼皮还有小块脱落,于是又给她多开了一种眼药水。但是谢滴了这种眼药水以后,眼睛还是觉得有一些痒。谢第三次到该医院复诊时,一名主任医生称她的双眼已经没有问题。
谢称,目前经医院治疗后,她的眼部也得到了较好的恢复,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虽然还有一些刺痛,但已经不痒了,目前她也已经开始上班了。
2被医院诊断为眼角膜损伤
在谢女士向记者出示的柳州市人民医院病例以及医院诊断书上,记者看到:10月8日和11日,柳州市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意见分别为“双眼角膜损伤”和“左眼角膜损伤”。
谢女士称,在做手术时她戴有美瞳,她当时询问了医生手术是否要摘美瞳,但是医生称不用,她怀疑刺痛可能是因为没有摘美瞳就做手术引发。
不过,柳州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对她说,出现刺痛的原因可能是手术消毒水进入眼部,或者是手术过程中打麻药出了问题,另外还可能是术后护理不当。谢称,她认为术后没多久眼部就出现了不适,所以不存在术后护理不当的问题,很大可能就是手术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眼部受伤后,我无法上班工作,不得不连续请了多天的假,经济上遭受了一定损失。”谢女士要求,该美容整形机构赔偿其后续的医疗费以及误工费2500多元,同时要求美容整形机构按照规定退还给她手术的票据以及合同等相关凭证。
3整形机构:正积极处理问题
就谢女士反映的情况,10月15日,记者来到了该美容整形机构,该美容整形机构称,谢女士向她们反映了情况后,她们非常重视,一直都派人全程陪同谢女士就医治疗,积极处理相关问题。
就谢女士反映的手术问题,该美容整形机构负责人表示,根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并咨询了谢女士的主治医生,当时诊断是眼角膜上皮脱落,割双眼皮手术并没有问题。谢出现眼部刺痛症状,虽然没有查出明确原因,但很有可能是因为术后使用的眼药水导致谢女士眼部出现了过敏现象,也可能是后期护理出现了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手术并没有问题,所以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但是为了妥善解决好纠纷,出于人道主义,她们此前就已经答应给谢女士医疗费和误工费作出相应补偿。但是谢女士一直都还没到整形机构协商,她们也建议谢女士尽快到整形机构和她们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而当初为何没有给谢女士关于手术的票据?该负责人表示,缴费票据按规定肯定是要给谢女士的,这个没有问题。而至于谢女士所说的合同,确切说是手术知情同意书,根据规定,该知情同意书是由医院保存的,谢女士可以翻看,但是不能带走。
10月18日,该美容整形机构与谢女士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协议。美容整形机构对谢支付了2300元医疗费和误工费补偿,并将留存在该美容整形机构的票据以及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一并给了谢。谢对协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