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十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政府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待遇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多层次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社保制度与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协同高效推进,在多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全民覆盖,织就世界最大社会安全网。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实现提质扩面。至2022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4亿人口,较十年前增长2.5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口,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2016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两批试点城市已覆盖1.45亿参保人口,百万失能老年群体享受到照护服务。加强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各地试行推开,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在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中,社保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2020年末全国有近1亿贫困人口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资助,60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调整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连续十年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十年期间,全国先后四次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至610元,惠及10亿城乡参保群体,报销比例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针对城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等群体,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显著提升。
补足短板,多层次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在第二层次年金制度上,2017年出台《企业年金办法》,完善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体系。2019年职业年金基金投资全面启动。2018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2022年《国务院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酝酿多年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正式落地。在商业健康险方面,2016年开始试点税优型健康险。城市定制型“惠民保”在各地快速推开,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保障作用。
统筹城乡,社保一体化整合进程明显加速。2014年,新农保和城镇居保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末,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并轨,制度公平性获得实质提升。2016年,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提升了综合管理效能。2018年国家医保局挂牌成立,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推动医保支付方式、药品集中采购和基金监管等重大改革,为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健康需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顶层设计,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获得关键突破。过去十年,随着社保改革向纵深挺进,改革步入深水区,体制机制中的痛点、难点成为“最难啃的骨头”。新形势下党中央审时度势,对全面深化社保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保改革攻坚战的帷幕,明确了改革的重大任务清单。“十三五”以来,社保降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统筹层次和国有资产划拨社保等多个改革难题获得突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案得以完善,出台中央调剂制度,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全国统筹制度于2022年正式实施。202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医保筹资、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制度调整和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重大改革举措。
互联互通,社保经办服务网络更加便捷高效。全国建立起5400多个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形成统筹城乡的五级经办服务网络体系。推行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保障群众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在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上,实施网上信息核对机制。全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网基本建成,实施异地就医报销跨省通办。
协同推进,社保降费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新时代下社保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与其他领域的改革联动越来越密切。十年期间党中央先后7次部署降低社保费率,大幅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保制度充分发挥经济“减震器”、民生“安全阀”的基础支撑作用。2020年以来出台多项助企纾困措施,实施力度空前的“减免缓降返补”政策,扩大支出保障范围,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作出重大贡献。(作者:房连泉,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