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暑期溺亡的悲剧近年来频频上演。据公开报道统计,仅今年6月至今,全国青少年溺亡事件多达数十起。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每年青少年溺亡发生地,80%以上是在野外开放性水域。(7月19日《法治日报》)
又到暑期,又到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令人痛心的是,青少年溺水高发期已经成了一种悲剧的循环。每年暑期,各地都会发生青少年溺水甚至溺亡的事故。每次出事,往往是媒体予以集中报道,然后是社会关注、反思以及舆论呼吁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然而,到了下一个暑期,青少年溺水事故又接二连三地出现了……
显然,我们不能以应急思维来应对暑期密集发生的青少年溺水事故,而是应该以长视思维建立常态长效的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起学校、家庭、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合力为青少年筑牢防溺水“安全网”,打破青少年暑期溺水事故的悲剧循环。
学校应该把防溺水与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等都列入生命安全教育计划,从溺水事故中总结教训,从细节入手,合理设计教学内容,保障开课次数和质量,并邀请游泳教练、溺水急救专业人士等到校给学生授课,让学生了解游泳尤其是野泳的风险,看清游泳以及救人的安全红线,掌握自救的技巧,提升应对溺水的反应处置能力。学校应结合教学条件加强对学生的游泳教育,在暑期把学生引导到安全的游泳场馆,让学生普遍掌握游泳技能,拓展生存技能包,降低野泳溺水风险。
家庭需要承担好对青少年(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关心青少年的生活,注意了解掌握青少年的活动信息,鼓励支持青少年参与正规的游泳学习训练。如青少年到游泳场馆游泳,父母等监护人应尽量陪同,而对青少年到野外开放水域游泳的计划则应进行劝诫、阻止。日常生活中,监护人要多给青少年敲响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警钟,这种家庭警示教育不是空泛模糊的“注意安全”,而是耐心地讲解有关溺水事故的案例以及野泳的危险、防溺水的经验等,让青少年逐渐养成防溺水的安全观,形成远离危险水域和危险动作的自觉。
政府承担责任的发力点主要有三个——支持学校完善游泳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购买游泳训练社会服务,为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创造条件;针对留守儿童或隔代抚养儿童,督促其家庭积极承担监护责任,并通过村居、社区、志愿者等承担好监护补位责任,堵住防溺水安全监护的漏洞;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升级,健全对野外开放水域的防溺水防范机制,绘制水库、坑塘、河流等野外开放水域的溺水风险点警示图,明确履行警示责任的主体以及具体的警示、巡管、隔阻措施,鼓励民众举报青少年的野泳行为,打造技防、物防、人防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安全体系。
防溺水应成为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必修课”,也应成为社会各界的安全管理共同责任。除了学校、家庭和政府,其他单位和个人也该对青少年防溺水多操操心,多尽尽责任。任何人看见了青少年的高风险野泳行为或发现了青少年的高风险野泳倾向,都该多劝劝、多吼吼、多“骂骂”,这样,就能拓宽警示监督的视野,就能把防溺水“安全网”织得更密实更牢靠,起到更好的防溺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