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送礼的人员太多了,我只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
1月23日,一名因涉嫌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1810.6万元好处费和104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的医院院长,在面对公诉人提出的怎样收取好处费的讯问时,给出了上述回答。
周方到庭受审
1958年5月出生的周方,今年61岁,大专文化,曾任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
谈及周方这个名字,许多人并不陌生。2017年2月16日凌晨,因怀疑时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方受贿有钱,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韦某峰组织同伙,将回到家门口的周方强行劫持至一处山洞内。
在山洞里,韦某峰等3人抢走了周方随身携带的1900元现金,还将其吊起来用鞭子抽打,逼迫其说出到底收受过哪些人的贿赂。
当时,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周方虚构自己受贿过一辆越野车的事实,并写下字据交给韦某峰等人。
得到周方写下的“受贿事实”后,韦某峰等人认为掌握了周方的把柄,提出要10万元才将其放走。随后,周方打电话向同事借了10万元,并让其在指定地点将钱交给韦某峰。
拿到钱后的韦某峰3人于2月17日上午7时许将周方释放,当日,3人将抢来的10万元瓜分,韦某峰分得4万元,陆某和韦某某分得3万元。
2017年12月28日,兴宾区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韦某峰和两名同伙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同时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
当天出席的审判长、审判员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法院宣判韦某峰3人获刑后不久,周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来宾市纪委监察委调查。
2018年4月4日,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对周方进行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8月3日,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对外公布,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已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周方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经查,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月23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方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4年至2017年,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药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为欧阳某、伍某仲、洪某立等18人提供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 万元。
据周方在法庭上陈述,其所收受欧阳某等18人送予的好处费,都是对方主动送予,他并没有暗示——
“主动送礼的人员太多了,我只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
听审区坐满了人
根据公诉人指控——
周方现有家庭财产共计3705万余元。其中周方合法家庭收入1058万余元,历年开支212万余元,受贿款1810.6万元,尚有1048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可从来宾市监察委员会搜查结果略见一斑——
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从周方来宾市滨江园小区家中查获证券交易卡3张,提货卡20张,银行卡11张,茅台酒120瓶、五粮液90瓶,各种瓶装酒179瓶,香烟30条;
从南宁市枫林蓝岸1号楼106室查获五粮液96瓶,500ml大瓶装茅台酒76瓶,500ml小瓶装茅台酒8瓶,375ml装茅台酒2瓶,人民币108500元;
从南宁市枫林蓝岸8号楼1202室查获人民币62万元,农行卡1张,手表6块,存折11本,土地使用证6本,房屋所有权证7本,商品房买卖合同1本,借款合同1本,讴歌汽车1辆。
案发后,被告人周方家属及他人共退出涉案款2238万余元到监察机关。
庭审中,周方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